广州专业婚外情调查公司-重婚罪的有效辩护策略:基于主客观要件之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界定,重婚罪涵盖两种情形,即已有配偶者再次缔结婚姻,或知晓对方已有配偶仍与其结合,此类行为将面临不超过两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该罪行的成立,须同时满足外在表现上的重婚行为,以及内在心理上的直接故意。围绕这两大构成要素,现就惯用辩护方法进行体系化梳理总结。
一、主观要件之辩:缺乏重婚的直接故意
1.基于错误认识的善意行为
如果当事人被对方误导(比如被出示伪造的离婚文件),实际不知道对方已有合法婚姻而与之结合,那么其内心没有意识到对方已婚的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行为出于善意且没有过失,不符合构成重婚罪所必需的直接故意心理状态。
2. 已履行合理审查义务
被告人在结婚登记之前,若通过政府部门等正规途径核实了对方的婚姻情况,并且没有查到任何已婚信息重婚调怎么调查重婚调怎么调查,那么他就有正当理由认为对方是单身。这种谨慎小心的做法,说明被告人在主观上没有故意隐瞒或知晓对方已婚的动机。
3. 信赖生效法律文书的合法性
如果被告人在拿到法院的离婚证明后,又和另外的人结了婚,那么他完全有理由认为之前的婚姻已经被合法地解除了。假如是因为法院程序上出了问题,导致离婚判决书并没有真正开始生效,那么因为这个原因造成的和别人再婚的问题,不应该怪罪于相信政府机构权威的被告。
4. 欠缺共同生活的真实意图
如果仅仅是为了获得征地补偿、户籍等某些好处而登记结婚重婚调怎么调查,并且没有想要和伴侣一起生活的真正想法,那么这个人的婚姻只是个空壳,并没有重婚的真正意图,不符合法律上对主观状态的要求。
二、客观要件之辩:未实施重婚的客观行为
1.前序婚姻关系无效或可撤销
若先前的结合由于未满法定年龄、属于禁止通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形,依照法律被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广州哪里有专业的侦探公司,那么这个结合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这种情况之下,当事人随后的结婚或共同生活行为,因为缺少“已有配偶”这个条件,不算是再次结婚。
2.未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
认定重婚行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公开展示夫妻身份广州哪里有正规的调查公司,二是这种关系状态持续存在。如果两个人只是私下居住,或者保持着恋人关系,没有向外界表明是夫妻,同时周围的人也不觉得他们像夫妻那样相处,那么即使他们有了孩子,也不能算作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
3.法律依据变更导致认定标准变化
过去认为“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就属于重婚”的说明已经取消。当前的法律规定中,实际婚姻是否一定会变成重婚这个问题还有待商榷,辩护时可以提出不应随便把共同居住的情况看作是犯罪层面的重婚行为。
4.存在阻却犯罪的特定情节
如果表面上看行为符合重婚情形,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例如,依照已经生效的离婚文书再次结婚,具备合法理由,或者因为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等严重过错而被迫离开,属于情况非常轻微,又或者重婚行为只是用来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工具,按照牵连犯原则应当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进行判定。